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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9人因上墳燒紙引發(fā)火情被森林公安懲處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2-21 瀏覽:

  中新網太原4月7日電(陸祁國 李峰)4月5日,山西省森林公安機關嚴查野外用火違法行為,共有9人因上墳燒紙引發(fā)火情被依法懲處。

  清明節(jié)前夕,山西省森林防火進入特險期,各地政府相繼發(fā)布封山禁火令,嚴禁野外違法用火行為。但是,個別群眾無視禁令上墳燒紙引發(fā)火情。5日當天,臨汾市森林公安分局查處4起違法行為共4人,大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查處1起違法行為共1人,呂梁山森林公安分局查處違法行為1起共1人,桑干河森林公安分局查處涉嫌失火罪刑事案件1起共3人。

  上述9人因上墳燒紙引發(fā)火情,其中3人涉嫌失火罪被森林公安機關刑事拘留,6人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被行政拘留(一人被并處罰款1000元)。此外,古交市邢家社鄉(xiāng)楊莊村村民靳某因在路邊吸煙,被古交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依據(jù)《森林防火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處以200元罰款。

  5日當天,山西省森林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1003人次,出動車輛328車次,設卡設點350余處,發(fā)放傳單62998張。各分局由局領導帶隊,全員參加,對轄區(qū)內重點區(qū)域、村莊、行人、車輛、檢查站、路口進行嚴格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野外用火(警)52余處。

 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提醒,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(fā)展的重要資源,每個公民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,從我做起,從細節(jié)做起,牢記入林不用火、上墳不燒紙、祭奠不焚香、哀思不放炮,嚴防森林火災,為子孫后代守護好“金山銀山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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